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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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9-10 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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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现有61个博士点、102个硕士点,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其中教育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学者、教授,教学条件良好,是一所教师教育领先、兼有教育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及管理科学的综合性著名师范大学,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24所首批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一、 招生方向
教育行政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传媒管理、中日关系等。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获学士学位)、工龄四年以上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的在职人员都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并下载资格审查表,或直接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和报名资格审查表,也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上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必须附有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工龄证明及复印件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也可函审,函审必须把一式三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有关材料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前二周寄到报考学校,并请在信封上注明“MPA”的字样和及时电告报考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署有报考学校同意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有关材料到各省(市)教育厅(委)或学位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6月30日-7月25日(外地,以邮戳为准),本市6月30日—7月30日
全国报名时间:8月上中旬
报名地点:由各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
函审联系地址: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具体情况请参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网页
所有报考信息请注意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动态发布。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英语或日语(我校为全国唯一日语考点及招生单位)、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逻辑和数学)等四门,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今年全国联考时间为11月份。
五、学习方式以及学习费用
学习方式采取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到4年。上海学员采取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每学年7-8月集中脱产学习。学习费用:3万。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课程分为核心课程、方向性必修课和选修课。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必须体现学员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实际工作量为至少半年。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通过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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