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是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治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一、招生领域及研究方向
详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
详见报名流程图。
四、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试
1.考试地点:所报名的报名点。
2.考试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
3.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本校命题,其余4门全国联考。
4.联考课程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七、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和资历择优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八、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位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政府部门与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对公共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学制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多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九、学位授予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有关费用
培养费合计2.8万元。合作办学单位可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在入学注册时一次性缴付,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等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通讯地址:210095 南京市卫岗 南京农业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