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2005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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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9-10 1: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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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号和36号文件精神,中央财经大学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于2005年面向全国进行招生。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法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国家重点大学。学校现有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信息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等 8个学院和保险系、投资经济系等6个直属系,设有中国精算研究院、财经研究所、资产评估研究所等 31个科研机构。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在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工商管理等一级学科项下设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金融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和会计学等4个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学科。
        学校各类在校生 14,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博士和硕士研究生6800余人。全校教职工一千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有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并拥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学者和专家。此外,还聘请了百余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的客座教授。学校拥有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较为完备的现代化高等财经教育所必需的教学设施设备。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俄罗斯和乌克兰等国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大学和其他组织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学校除聘请外国专家担任英语和专业课教师外,每年还邀请数十名外国专家来校进行短期讲学和合作研究,同时每年也派出许多教师到国外讲学、进行合作研究或学习、进修。学校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并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及部分工商企业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它公共服务人才。
二、报考条件与招生人数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招生人数80名
三、报名程序
北京地区2005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先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然后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摄像、交费、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报名时间:
2005年7月7日8:00--7月25日20:00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为:pgs.ruc.edu.cn
现场摄像时间:2005年7月28日--7月31日(早8:00-16:30)
现场摄像具体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报名咨询:电话,62515340; 联系人,单嘉民
外省、市、自治区报考我校的考生,有关报名考试事宜请查阅本省、市、自治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的通知,或查询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 ).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于复试前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MPA教育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即日起我中心开始接受报名咨询。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考务具体工作。
1、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管理学③行政学④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与逻辑)⑤政治理论,共计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05年10月22日、23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
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将采取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具体下载时间为200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
5、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05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五、录取和入学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入学时间为2006年3月。
六、培养方向与培养方式
1、培养方向:①公共行政管理②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③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④社会保障管理⑤金融监管⑥政府采购管理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培养方式:我校MPA培养为非脱产学习方式。授课方式为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
七、学制与学位授予
实行学分制,学制2—3年,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用
人民币3.5万元。
九、参考书目与考前辅导
1、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考前辅导:中央财经大学将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考前辅导,请考生注意我校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网页上的通知。
十、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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