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的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能够熟悉民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其中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理论),熟练掌握我国民法的基本制度,对物权、债权、侵权行为、人身权、继承权等民法的主要部分的内容有较多的了解,并能掌握或熟悉我国在这些方面的一些主要法律规定。
二.考核的具体要求
第一编 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熟悉民法的含义和民法的调整对象;
了解民法的沿革、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熟悉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掌握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熟悉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第二分编 民事权利主体
第四章:自然人
掌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
熟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了解自然人的住所。
第五章:法人
掌握法人概述的有关内容、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熟悉法人机关、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和登记。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熟悉非法人组织概述;
掌握有关合伙的内容;
了解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三分编 民事权利客体
第七章:民事权利的客体概述
熟悉有关物、有价证券、智力成果的内容;
了解民事权利的客体概述、其他客体。
第四分编 民事权利变动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掌握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熟悉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九章:代理
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权和无权代理;
熟悉代理的分类。
第十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掌握诉讼时效;
熟悉时效制度概述;
了解有关期限的内容。
第二编 物权
第十一章:物权概述
掌握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变动;
熟悉物权的类型。
第十二章:所有权
掌握所有权概述、不动产所有权;
熟悉动产所有权。
第十三章:共有
熟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了解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第十四章:用益物权
熟悉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
了解地上权、地役权。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
掌握抵押权、质权;
熟悉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竞合;
了解担保物权概述。
第十六章:占有
掌握占有概述、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熟悉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编 债权
第一分编 债权总论
第十七章:债的概述
掌握债的发生原因;
熟悉债的概念、特征和要素、债的分类。
第十八章:债的履行
熟悉债的履行的概念和原则、选择之债、种类之债、多数人之债的履行;
了解债的适当履行。
第十九章:债的保全和担保
掌握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二十章:债的移转和消灭
掌握债的移转;
掌握债的消灭。
第三分编 债权分论
第二十一章:合同概述
熟悉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分类。
第二十二章:合同的订立
熟悉合同的订立的程序;
掌握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第二十三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了解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
第二十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掌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章:合同责任
掌握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章:各种合同
了解有关买卖合同、互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合伙合同、隐名合伙合同、技术合同的内容。
第二十七章:不当得利之债
熟悉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和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了解不当得利概述。
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之债
熟悉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和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了解无因管理概述。
第四编 继承权
第二十九章:继承权概述
掌握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熟悉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和保护;
了解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十章:法定继承
掌握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
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第三十一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掌握遗嘱的设立、变更、撤销和执行;
熟悉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十二章:遗产的处理
熟悉遗产的范围;
了解继承的开始、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第五编 人身权
第三十三章:人身权概述
熟悉人身权的权能与意义;
了解人身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第三十四章:人格权
掌握人格权概述、一般人格权、姓名权与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熟悉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婚姻自主权、贞操权、信用权。
第三十五章:身份权
熟悉亲权与亲属权;
了解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荣誉权。
第六编 侵权行为
第三十六章:侵权行为概述
熟悉侵权行为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
第三十七章: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熟悉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与体系;
掌握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第三十八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掌握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第三十九章:各种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
了解侵害财产权的行为和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第四十章:共同侵权行为
熟悉有关共同加害行为的规定;
了解有关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
第四十一章:特殊侵权行为
掌握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熟悉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第四十二章:侵权责任
掌握有关损害赔偿的内容、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和责任竞合问题;
了解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与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