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号:315 课程名称:教育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1.要求学生准确地理解教育学涉及到的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熟练掌握教育基本原理。
2.具有运用教育基本理论对学校教育、教育现象进行分析、综合、判断的能力。
3.初步的教育研究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第一部分 教育基本理论(75%)
其中三、四、七、十三节共占50%,其余占25%
1.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
2.教育的概念、教育的目的和功能
3.教育与社会发展(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
4.教育与人的发展
5.学校教育制度
6.课程
7.教学
8.德育
9.美育
10.体育
11.教师
12.学校管理
13.教育理论的新发展
第二部分 职业教育学(25%)
1.职业教育的性质、特点与意义
2.职业教育的体系和结构
3.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
4.职业学校的实践教学
5.职业和职业指导
三、试卷类型及比例
按试卷题型划分:概念解释10%;判断题10%;选择题(单项选择及多项选择)25%;简答题30%;论述题25%。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五、主要参考书目
1. 王道俊、王汉澜主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2. 袁振国主编,《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
3. 刘春生、徐长发主编,《职业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