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1-05

  特别提示: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的方式,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两份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两份专家推荐书。

  3、打印准考证

  2012年教育部继续试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教育部相关要求(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推荐免试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但仍需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间,随时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推荐免试考生准考、复试、政审、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的信息。

  4、其它相关事宜

  请考生随时登陆北航网站的研究生招生主页(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准予考试。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若录取通知书考生需要自行领取,请在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字样,并且邮政编码写“100191”)。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初试注意事项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上招生人数包括各类报考方式考生人数)。对报考设有选考科目的专业,考生应在指定范围内选择考试科目,并确保报名信息中选考科目编号及考试科目名称清楚正确。参考书可自行到各地书店购买。

  2、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或拨打010-82316033查询,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3、我校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复试,复试的形式、时间及内容请于2012年3月中旬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推荐免试考生请于2012年3月中旬左右咨询相关学院,查看相关要求。

  4、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以及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435保险专业基础以及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其他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四、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可于三月中旬左右,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复试资格查询。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无需盖章),不再邮寄。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进行(推荐免试考生是否参加请于3月中下旬咨询相关学院),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复试内容含专业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知识,根据各招生学院的要求,可采取笔试和口试。

  3、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应届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及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复试参考资料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按照教育部规定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6、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非强军计划考生的现役军人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国防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者强军计划考生)等类型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不参与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9、我校所有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10、我校不接收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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