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3.英语综合素质考核
4.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5.同等学力加试
二、 复试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文学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总分100分。
3.英语综合素质考核:测试内容为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文献阅读能力,难易程度参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关于听力及外语口语的要求。总分100分。
4.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文艺学专业笔试科目为《文学批评原理与实践》,新闻与传播专业笔试科目为《新闻评论及编辑》《应用写作》,考试时间合计150分钟。总分100分,60分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文艺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写作学》和《现代汉语》,新闻与传播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现代汉语》和《新闻传播史》,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总分为100分/门,60分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时间
1.文艺学(学术硕士)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3月24日 8:00-11:30/14:00-17:00 | 缴纳费用 | 财务处(行政楼二楼) |
资格审查 | 研究生处(行政楼一楼) | |
3月25日8:00—8:20 | 集中抽签(确定顺序) | 文学与传媒学院微格教室 |
3月25日8:30—11:00 | 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 文学与传媒学院微格教室 |
3月25日14:00—17:50 |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 文学与传媒学院会议厅 |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 指定考场 | |
英语综合素质考核 | ||
3月25日18:00—21:00 | 同等学力加试 | 文学与传媒学院微格教室 |
2.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3月24日 8:00-11:30/14:00-17:00 | 缴纳费用 | 财务处(行政楼二楼) |
资格审查 | 研究生处(行政楼一楼) | |
3月26日8:00—8:20 | 集中抽签(确定顺序) | 文学与传媒学院微格教室 |
3月26日8:30—11:00 | 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 文学与传媒学院微格教室 |
3月26日14:00—17:50 |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 文学与传媒学院会议厅 |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 指定考场 | |
英语综合素质考核 | ||
3月26日18:00—21:00 | 同等学力加试 | 文学与传媒学院微格教室 |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的所有考核环节。
(1)财务处缴费标准:100元/人
(2)凭缴费收据到研究生处(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进行审验。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⑤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⑥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资格审查时上交。
⑦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的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察时上交到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生科。
(3)凭研究生处开具的《复试通知单》于各专业复试当日8:00到文学与传媒学院报到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统考准考证)。笔试、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综合素质考核实行全程录像监督。
3. 复试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成绩将于成绩统计完成后在文学与传媒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时间要求:考生自我介绍控制在每生2分钟以内,考生回答所抽选问题及考官提问控制在每生8分钟以
内。
5.复试期间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领取。
五、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复议
本次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我院已成立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将接受考生投诉申诉,以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投诉申诉电话:18971879131
投诉申诉邮箱:16702899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