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的重点是对考生的本科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使用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 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 ×60%+(复试成绩×1/3)×40%),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新生入学后,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
三、 复试方式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执行2017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对上线第一志愿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
四、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内容
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笔试科目 |
基础数学 | 8 | 01分析学 02代数学 | 近世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 (复试考生在三门课中任选一门) |
应用数学 | 8 | 01力学中的数学方法 02工程中的数学技术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5 | 01应用统计 02概率论及应用 | |
光学工程 | 10 | 01光学仪器与技术 02光学微结构与电磁波传播 03光电材料与器件 | 物理光学 |
材料物理 与化学 | 3 | 01多功能氧化物薄膜与器件 02磁性材料 | 材料分析测试方法 |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二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按苏州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主要通过交谈、回答问题和考生自我介绍(学习情况,个人简历)等方式进行。
评分标准:
准确性 | 流利度 | 理解度 |
25分 | 15分 | 10分 |
3、专业综合面试(100分):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等形式进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分。
评分标准:
知识结构情况(25分) | 科研能力和潜能(50分) | 综合素质(25分) | ||||
回答问题的正确性 | 本科知识结构 | 应变能力 | 概括、总结和联想 | 现场发挥 | 分析、理解问题能力 | 表达、沟通能力 |
15分 | 10分 | 20分 | 20分 | 10分 | 15分 | 10分 |
每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办法
1、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5分;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2、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后,形成待录取名单并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3、经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4、经过审批后,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5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工作程序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
时间:3月24日 8:00 —16:0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2楼221 李老师、王老师
2、复试考生会议
时间:3月25日12:3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2楼303
3、考生体检
3月25日早晨8:00-10:00进行;若未能赶上,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2017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止(星期日医院不做体检))。
4、考生复试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笔试 | 3月25日 13:30-16:30 | 石湖校区教2楼303 | 张加永 陈高远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6日 8:30开始 | 数学:教2楼222 光工、材料:教2楼107 | 等候区: 数学:教2楼303 光工、材料:教2楼110 |
七、复试报到程序:
1、资格审查(3月24日8:00至16:00,石湖校区教2楼221,李老师、王老师)。
考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编号)、思想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红章)等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的复试通知书、准考证上加盖学院公章。
2、领取档案袋等。
3、交纳费用。每位考生须交纳复试费80元、体检费65元。
4、考生填写有关信息。考生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档案袋上填好有关信息。
5、材料提交。考生向所在报考学院提交档案袋(写好报考专业和姓名),包含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复试情况表(须正反打印,考生填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一张近期免冠照片,此表需存档勿折叠!);
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红章);
③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编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④ 思想品德考核表;
⑤ 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材料(如CET4或CET6成绩单、评奖评优证书、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获奖的科研成果等相关复印件)。
复试通知书、复试情况表、思想品德考核表考生自行准备,按规格打印(见附件)。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512-68418937(O)、13372103272(手机)
E-mail:sltj@mail.usts.edu.cn
举报电话:0512-68418472
通讯地址:苏州市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大学数理学院 215009
附件: 复试情况表 思想品德考核表 复试通知书
数理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