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各专业非专项计划招生进复试人数计算公式为:
本专业复试人数=(非专项招生计划数—本专业推免人数)*复试比例
注:最后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相同分数线上有多人,多人均进复试。
2、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法学院各专业非专项计划招生复试比例为1:1.2
3、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非专项计划)为: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国际法学 | 355 |
法学理论 | 350 |
法律史 | 32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41 |
诉讼法学 | 350 |
经济法学 | 352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54 |
民商法学 | 365 |
社会治理法治 | 328 |
4、复试名单。
5、复试形式:复试满分220,其中笔试150,面试70分(专业知识25,外语听说能力25,综合素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