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0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007-03-19 22:15:09    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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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学科门类(专业)A类考生*B类考生*C类考生*备注
    总分单科总分单科总分单科*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哲学[01]31046(69)在A类考生基础上,单科降2分,总分降3分。在B类考生基础上,单科降2分,总分降3分。*B类考生: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经济学[02]34055(83)
    法学[03]34055(83)*C类考生: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教育学[04]32052(156)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35557(86)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18省(市);
    历史学[06]31548(144)
    理学[07]31551(77)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30546(69)
    医学[10]31550(150)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33554(81)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
    艺术学[0504]34049(74)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17050(10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29042(63)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1.“单科”栏括号外分数为满分值为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a),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b),b=a*(b的满分/a的满分)四舍五入。

      2.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初试总分排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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