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大纲: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原文(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04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财产权和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和从权利;既得权和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

  然 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类型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成立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变更;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条件的种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  代  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第四节  无

  权 代 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情形;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四、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二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三节  期  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

  权 概 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

  有 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权能

  二、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二、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共  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三章  用

  益 物 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

  役 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四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最高额抵押、动产浮动抵押

  第三节  质  权

  一、质权的概念、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

  置 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效力

  第十五章  占  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保护

  第十六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种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事实。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第三节  不

  当 得 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

  因 管 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十七章  合  同

  第一节  合

  同 概 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种类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承诺。

  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三、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相关话题/法律硕士

  •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大额优惠券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
  • 2016考研大纲:法律硕士(非法学)变化对照表
    大家翘首以待的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统考大纲终于出炉,万学海文专业课教研中心法硕教研室,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权威、详尽解析大纲变化、预 测命题趋势,从而有的放矢地提供备考指导,以帮助同学们快速了解、把握今年的考试方向、复习重点,选择适合的复习方法和策略,以利于同学们在今后复习中, 高效学习,取得好成绩。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11-04
  • 2016考研大纲: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指导
     一、备考指导综述  法律硕士的复习过程就是法律思维构建的过程,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的养成用法学知识思考问题的习惯。其次,任何成功的考试结果都是由充足的 时间与学习技巧相结合的。所以,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保障学习时间,同时还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最后,就是心态的调整,长时间的做一件事肯定会让人感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11-04
  • 2016考研大纲:法律硕士(非法学)命题趋势
     一、命题思路预测:  与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考试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所以法硕考试考查的侧重点是法学基础知识,以主要的基础理论考查为主,与往年相 比,题型也没有变化,所以,可以确切的说,今年的法律硕士联考还是延续以往的风格,所以,考生在复习时要以指南与大纲分析为主,仍然要将复习重点放在基础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11-04
  • 2016考研大纲法律硕士(法学)考点变化表
    2016年的法律硕士(法学)大纲已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新大纲涵盖了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试方向、考查重点,新东方在线专业课教研团队通过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大纲与2015年的大纲之间的变化进行详细分析,帮助同学们更好更快的掌握到2016年考研的复习重点,及时的规划出自己的复习思路和方法,高效地进行复习,最终取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11-04
  • 跨专业考研法律硕士应该怎么复习呢?
     1.你好,我想问问跨专业考研法律硕士应该怎么复习呢?   答:同学根据自己情况,复习计划仅供参考。一阶基础复习规划(3月-6月份):英语:掌握大纲要求的词汇及短语,全面复习语法,争取语法无盲 点;数学:熟练运用数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简单组合题80%;政治:掌握基本的复习方法,了解政治知识体系及考点。毛特、马 ...
    本站小编 跨考教育 2015-11-04
  • 2016考研:跨考法律硕士专业课复习技巧
     面就对法硕专业课的复习方法做一些指导。任何考试除了复习时间作保证以外,学习方法与技巧的是考研成功的另一关键要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考生必须明确这一点,踏踏实实搞好复习, 不可怀有侥幸心里, 到考场上去碰运气, 这是我们要特别强调的一点。  但是在复习时也应当掌握必要的复习方法与技巧,这可以帮助考生 ...
    本站小编 海文教育 2015-09-24
  • 2015兰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75人。  二、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09-24
  • 2015河北经贸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硕士(JM)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为进一步提高政法系统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09-24
  • 考研信息速递:延边大学法律硕士你造吗?
    延边大学法学院创建于2003年7月,其前身是1986年建立的延边大学经济法律系。法学院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30位教师,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9人、讲师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0人。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 ...
    本站小编 新浪教育 2015-06-22
  • 考研那点事儿:西北大学法律硕士知多少
     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05年的陕西法政学堂,2002年7月正式成立了法学院。经过长期的发展,法学院现已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特 色鲜明、极具影响的法学院。学院现设有法学系,国际法研究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多个教学和科研机构,拥有西北地区首家模拟司法实验室以及模拟法庭,图书 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机构;拥有 ...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