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与委托
委托又称委任,指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法律行为。委托与代理有如下区别:
(1)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
(3)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2、代理与代表
法人组织一定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从事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代理与代表有如下区别:
(1)代表人是法人的法人机关,代表人与法人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2)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3、代理与行纪
行纪指行纪人与委托人订立的以行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法律行为。行纪与代理的区别体现在: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2)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
(3)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2017考研民法总论: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22
相关话题/法律 卫生 组织 代理人 名义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试题
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真题(专业基础)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真题(专业基础)
2016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真题(专业基础)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6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第31-38题)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如下: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要求观点明确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关系的种类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本篇文章采用下列分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和形式、类型也在不断地变化着。总体看来,由于权利和义务类型的不断丰富,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和种类有不断扩大和增多的趋势。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责任的归结
(一)归责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归结,又称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二)归责的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即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法律硕士考研: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一)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继承是客观存在的,法就是在继承中发展的。法作为文化现象,其发展表现为文化积累过程,其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法律硕士考研:法律文化的含义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1)法律文化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一般指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包括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在内的法律实践,人们从事各种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同时也指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态度、心理、知识、习惯、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法律硕士考研:司法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一)司法的含义司法,也叫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二)司法的特点:1.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2.司法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和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2017法律硕士考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开启,下面整理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法作为现代社会的控制装置,既不是一个简单的理念,也不是一个容易实现的标准,更不是诱人动听的标语和口号,而是建立在各种理由基础之上的许多原则和前提要件的有机体。法治的生成与发展有其依赖的社会土壤和一定的制度环境,其实现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