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辅导:第二章、宪法创制、实施和保障(2)
网络资源 免费考研网/2009-01-12
i. 宪法及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1) 宪>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2)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的规定,在本自治地方适用
3)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的规定,在本经济特区适用
4)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ii. 法律规范的冲突解决机制:
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如同属特别法,适用”新法优于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
3)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常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则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法规有上诉问题,由制定机关裁决
4) 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①地方性法规vs.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就定下来了,而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常裁决;②部规vs.部规、部规vs.地方政府规章,由国务院裁决;同时行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这一情况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国务院裁决或解释
5)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iii. 改变或撤消法律文件的权限和事由
1) 权限:(地方3条同中央,略)
2) 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消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消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 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消授权
6) 事由:①超越权限的②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③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④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撤销的 ⑤违背法定程序的
iv. 对法律文件合宪性和合法性的审查程序:①立法法规定主体为4高和省级人大常委会可提对宪法和法律的审查建议,其他主体亦可 ②程序:作审查意见、要求制定机关说明情况、要求修改、不改就废了你
v.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① 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情况下,修宪,设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行使宪法监督权②制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具体法律,设立相应的程序和制度
3) 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① 由司法机关保障:①美②马伯里诉麦迪逊案③宪法监督实施方式属于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
② 由立法机关保障:英、苏、中
③ 由专门机关保障:①法②元老院、宪法法院③宪法保障的实施方式是宪法控诉
4) 宪法实施保障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
5) 我国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①. 政治保障:中共带头守(这是宪法落实的根本保证)
②. 法律保障
③. 组织保障:依靠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来保障(人大and人大常委会)
④. 依靠人民群众
三、宪政
1. 宪政概念: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式或政治过程
1) 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2)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3) 树立宪法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2.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①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②宪法的内容决定宪政的内容,宪法的目的决定宪政的目的。 ③宪法和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
3. 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宪政的条件:
①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②要有真实科学的宪法
③有稳定有效的宪法实施机制
④必须有相应的宪法文化为基础 ⑤必须安定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