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民法学(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2-12


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点评:新增。


第五节 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  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  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点评:新增。


第三节  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 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名师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 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  夫妻关系   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  婚姻的终止  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  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    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  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  法 定 继 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  遗嘱继承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  点评:新增。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点评:新增。


第三节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三、专利权的内容     四、专利的申请制度  名师点评:新增。


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七、专利权的保护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点评:新增。


第四节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三、商标权的内容    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   六、商标权的终止   七、商标权的保护     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点评:新增。


第五节 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  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  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名师点评:新增。


第三节  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 名师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名师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 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  夫妻关系    名师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  婚姻的终止  名师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  名师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    名师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  名师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名师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名师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  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  法 定 继 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名师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  遗嘱继承


一、遗嘱


遗嘱的概念;遗嘱的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有效要件;遗嘱无效的情形;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特征;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三、遗赠


遗赠的概念;遗赠的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四、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第十节  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   名师点评:新增“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删除“继承开始的通知”


二、遗产  名师点评:新增


遗产的概念;遗产的特征;遗产的范围。


三、遗产的分割


遗产的确定;遗产的分割原则。    名师点评:删除遗产分割的办法。


四、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确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法。


   名师点评:删除一项“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二章侵权责任(2011年大纲为民事责任)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名师点评:本章由原来的“民事责任”改为“侵权责任”,各节同时修改不再赘述。本章改动较大,侵权责任又是个重点,注意主观题考题。关于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或违反合同的责任)从本章删除,但应当掌握,在其他章节会有表述。


第一节侵权责任概述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侵权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念


二、过错责任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二、行为


三、过错


四、损害事实


五、因果关系


第四节侵权责任方式及其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及其使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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