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民商法 招生专业:民商法学
一、 区别题
1. 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2. 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
3.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4.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5. 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
二、 简答
1. 如何理解民法上的物?物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义
2. 著作权人权利和义务
3. 公司法人的条件和特征
4. 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三、 论述
1. 试论主体地位平等原则与自愿原则的关系及其在市场经济 运行机制中的作用
2. 试论民法对民事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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