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考试科目:民商法 招生专业:经济法学
一、 简答
1. 确定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标准
2.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3. 物权的优先效力
4. 留置权的概念与特征
5. 继承权的恢复
二、试论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三、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四、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五、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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