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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考研英语长难句结构分析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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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0 11:01:07  万学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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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例分析:考研英语长难句结构分析技巧

      在考研英语试卷中,长难句日益成为科技文体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考试重点。同时,它也是翻译题中常出现的考查难点。对于考生来说,长难句也是考卷中得分较难的一部分。所以,万学海文以实例为据,向09年正处于复习中的同学们,讲一讲考研英语长难句的结构解析技巧。

      英语长句也就是复杂句,里面可能会有多个从句,从句与从句之间的关系可可能为并列,包含与被包含、镶嵌等形式。因此分析长难句或者翻译长难句,首要解决的应该是弄清楚从句以及清楚从句之间的关系。英语经常出现的复合句包括:名词性从句,它又包括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形容词性从句,即定语从句;另外还有一种叫做状语从句。

      那么,有些同学可能会问,究竟该怎样来分析长难句呢?有以下几点最为基础的步骤需要考生们记住:

      1、找出全句的主语、谓语和宾语,即句子的主干结构;

      2、找出句中所有的谓语结构、非谓语结构、介词短语和从句的引导词;

      3、分析从句和短语的功能,例如,是否为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或状语从句等;以及词,短语和从句之间的关系;

      4、分析句子中是否有固定词组或固定搭配、插入语等其他成分。
    依照上面四个结构分析步骤,我们对下面的句子进行了分解与解析,希望同学们能够在看完例子后,有进一步的理解。

      例句:In Africa I met a boy,who was crying as if his heart would break and said,when I spoke to him,that he was hungry because he had had no food for two days.

      例句分析:

      第一,拆分句子。

      这个长句可以拆分为四段:①“In Africa I met a boy”②“who was crying as if his heart would break”、③“when I spoke to him,that he was hungry because”、④“he had had no food for two days”.

      第二,句子的结构分析。

      (1)主干结构是主语+过去式+宾语——“I met a boy”;

      (2)“crying”后面是壮语从句“as if his heart would break”;

      (3)“when I spoke to him”是介于“said”和“that he was hungry because”之间的插入语。

      第三,难点部分的处理。

      “crying as if his heart would break”应译为哭得伤心极了。

      参考译文:

      在非洲,我遇到一个小孩,他哭得伤心极了,我问他时,他说他饿了,两天没有吃饭了。

    以上是对于一般长难句的结构较为基础的解析方法。长难句的解析方法具体来讲可以分为分译法、顺序法、综合法、逆序法等。

      1、分译法  

      有些英语长句的主句与从句或主句与修饰语间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为使意思连贯,可把长句中的从句或短语化为句子分开来叙述,有时还可适当增加词语。例如:“He became deaf at five after an attack of typhoid fever.”该句有两个介词短语,代表两层意思。因此,按照分译法,打破原句的结构翻译成:他五岁的时候,生了一场伤寒病,变成了聋子。

      2、顺序法

      有些英语长句按逻辑关系安排,与汉语的表达方式比较一致,或者叙述的一连串动作按发生的时间先后安排,这类句子可按原文顺序译出。这里不予以举例。

      3、逆序法

      逆序法即倒置法。有些英语长句的表达次序与汉语习惯不同,甚至语序完全相反,这就必须从原文的后面译起,逆着原文的顺序翻译。例如:“There was little hope of continuing my inquiries after dark to any useful purpose in a neighborhood that was strange to me.”该句可分为三部分①“There was little hope”;②“continuing my inquiries after dark to any useful purpose”;③“in a neighborhood that was strange to me.”前两层表结果,第三层表原因。这句英语长句的叙述层次与汉语逻辑相反,因此要打破原句的结构,按照汉语造句的规律重新加以安排。译为,这一带我不熟悉,天黑以后继续进行调查,取得结果的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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