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 行政诉讼法学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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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5-12-6 1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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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部分(50分)
一、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4分。)

1、自行政案件出现迄今,国外受理解决行政案件的机构大体上有:(     )模式。
A .英国式行政裁判所                    B.法国式行政法院
C .美国式独立管制机构和行政法官制度    D.由普通法院受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
A.    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B.    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C.    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D.    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二、概念比较题(解释概念并比较异同,每小题5分,共10分。)

1、申请撤诉与视为申请撤诉        2、撤销判决与确认判决

三、判断分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7分,共14分。)

1、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新证据,可以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

2、人民法院在行政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身不是适用法律,而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结果。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2、简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具体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12分)

某市建委违反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规定,批准一家国有大公司在一片居民小区中间建造一栋21层高层大楼。大楼建成后,严重影响了周围相邻的小楼居民的采光、通行。于是,小楼的居民以市建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市建委的违法审批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市建委的审批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物之间间隔距离的规定,构成违法审批行为。但如撤销该违法的批准行为,高层大楼也应该予以拆除,这将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此批准行为又明显是违法行为,也不能予以维持。所以法官左右为难,无法选择。

问:1、 小楼居民可以成为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6分)
2、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才能既合法又能维护国家利益?(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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